数字赋能保障权益,绥德检察院让未成年人观影
发布时间:2025-11-26 10:20
“检察官哥,现在不管我身高多少,都可以享受电影票优惠了!” 10岁的小宇满脸笑容地与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分享着喜悦。这一暖心的变化,源于绥德县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方式,对未成年人优先观影权开展专项监督行动,让法律的好处真正从“纸上”落实到“现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影剧院等场所必须向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电影院是未成年人提高文化素养、接受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落实观影优惠政策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必要举措或者。但实践中,部分影院并没有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将优惠政策限制在1.2米或1.3米以下的特定高度标准,且网上购票平台和线下售票窗口也没有明确提示。致使很多未成年人因身高过高或无知而无法享受法定优惠,使这一法律权益成为“纸面权利”。 2025年8月,绥德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法律大数据管理模型,对辖区影院未成年人观影政策优惠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研判。通过数据筛选和对比分析,准确识别出3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影院。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发现问题根源在于演出部门监管缺失、公众意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指导,未能有效监督影院落实法律责任。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迅速启动渠道,通过严格监督展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接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派专人对辖区影院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并结合影院实际情况协助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优先标准。为确保整改不走形式、取得实效,绥德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网上核查等方式跟踪整改情况。目前,该地区所有影院已在中奖处张贴眼睛提醒dows、在线购票页面均增加了未成年人折扣模块。部分影院推出了店面价格50%的优惠政策。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等可享受观影优惠,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技术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监督问题,通过诉讼公益检察职能推动政策落实,让每一个未成年人真正享受到法律提供的福利,真正达到‘办案管人’的监督效果。”人类监督者党飞跃对此次监督行动给予了高度评价。未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大数据在法制行政中的应用,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重点领域,构建坚实的法治体系。l 以扎实的检察业绩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筑起屏障。(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编辑:秦峰通讯员:李毛毛) WS692656C6A310942CC49935B7 https://shx.chinadaily.com.cn/a/202511/26/ws692656c6a310942cc49935b7.html 版权保护: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信息等)版权归中国日报网(中国日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使用。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同意和许可,禁止转载和使用。向中国日报提交评论:[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