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7日上午,东北某装备企业负责人向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综合管理中心民警送来写有“为企业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的公仆”的锦旗,为企业灵活司法、帮助企业缓解困难、解决问题“点赞”。
2023年2月,东北某装备公司与伊宁县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设备费及安装费为708万元。该设备于2023年7月安装使用,根据合同,伊宁县某公司支付了424.8万元,剩余283.2万元于2025年2月支付。付款期限到期后,伊宁县某公司未能按时支付余款。东北某装备公司中国等了又等。六个月后,伊宁县一家企业仍未付款。多次请求无果后,9月30日,该公司总经理葛某从东北前往伊宁县综合治理中心寻求解决办法。
由于本案关系到企业的业务发展,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连锁效应。该中心常驻单位伊宁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设备公司总经理葛某表示:“哎呀,最后的货款、公司运营和员工工资都受到了严重影响,我们担心走诉讼渠道会耗费时间,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综合管理中心能够解决我们的燃眉之急。”
由于本案题材较大,双方企业在设备使用、安装等问题上存在不同意见。未能按时支付余款将影响原告公司的资本。如果被告的公司账户资金被冻结,也将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停止,而案件目前还没有太大进展。为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综治中心向上级领导进行协调,及时有效沟通。 10月17日,原被告公司最终达成协议,签署了调解协议。协议签署后,东北某装备公司向综合治疗中心民警和法院赠送横幅表达感谢。
该案的成功解决,为推动“综合法院”合作解决纠纷积累了有益经验。下一步,伊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妥善化解涉商纠纷,为构建稳定公平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本质保障。
(中国日报记者 毛卫华 | 于浩杰 达尼亚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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